房山区司法局2015年度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年度检查考核工作总结
发布日期:2015-09-01

房山区司法局2015

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年度检查考核工作总结

 

    按照市局统一工作部署和《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》及北京市律师协会文件《北京市律师协会关于2015年度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我区2015年度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工作稳步开展,2015年4月至5对辖区内各律师事务所进行了年度考核,考核主要情况如下:

一、重温法律法规

组织考核工作人员进一步学习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》、《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》、《律师执业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为依法行政提供了理论保障。

二、考核要求

及时告知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年度检查考核工作已经开始,注意律管平台上传文件的时间要求,重点强调了今年与以往考核工作的不同之处,涉及律师执业证注销、律师暂缓登记及律所会费的缴纳。学习了市局京司发[2015]34号文件;传达了市局律管处关于律师事务所2015年度考核工作会议精神;部署了考核工作的具体内容,提出了考核工作的具体要求:一是要高度重视年度考核工作;二是要严格依照法律和规章的要求,认真组织对本所律师的年度执业考核工作,认真总结本所上一年度的执业情况;三是按照考核标准严格自查,严格审查核对本所网上各类信息,确保信息完整、准确;四是要按时提交本所年度执业情况报告和律师考核结果;五是要加强对本所律师的管理和监督,保障律师依法执业。

三、依法进行考核

    根据市局要求,为认真履行法定职责,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确保考核结果的真实有效,我局高度重视考核工作,明确了分工,责任到具体人,将对律师事务所的年度考核工作作为律师管理工作的重点内容,按照高标准、严审核的原则开展此项工作,使考核工作顺利进行。

1、网上初审

对各律师所提交的年度执业报告及相关各类信息进行了网上初审。经初审,对信息完整、准确、合格的律师所,及时准予了“网上审查通过”。对不合格的律师所提出了理由,并限期整改。确保了年度检查考核工作扎实有序开展。

2、现场书面审查

对“网上审查通过”的律师所提交的“执业许可证副本”、会计事务所出具的“财务审查报告”、律师所“年度执业考核报告”、为聘用律师及辅助人员缴纳的“社会保险”凭证等进行现场书面审查。经审查,对符合考核标准的,准予了年度考核。

3、本人考核注册

    为了更好地了解每位律师目前的执业状态,要求律师本人亲自到场进行律师执业证书的年度考核备案工作,92名律师按时完成了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。

三、考核结果

经网上初审和现场书面审查,我区十家律师事务所[1、北京市太行律师事务所2、北京市智远律师事务所 3、北京市博维律师事务所4、北京市国宁律师事务所5、北京市瑞风律师事务所6、北京市燕山律师事务所7、北京市京良律师事务所8、北京徐凤明律师事务所9、北京隗有宝律师事务所10、北京市佳诺律师事务所11北京若辰律师事务所、12北京龙乡律师事务所、13北京安太律师事务所、14北京万圣律师事务所、15北京缘信律师事务所、16北京元辅律师事务所、17山东智祥(北京)律师事务所]全部考核合格2015年度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工作圆满完成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房山区司法局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二〇一二十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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